关于做好省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报告填报和2021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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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5 16:50
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各省重点实验室:
按照省科技厅工作安排,为做好省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报告填报和2021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报
市域内批准建设的6家省重点实验室需填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将作为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须高度重视,如实做好填报工作。
二、绩效评估
山东省动物微生态制剂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新型农药创制重点实验室参加2021年度绩效评估工作,须准备以下材料:省重点实验室简介、绩效评估报告、答辩汇报PPT材料等。3月5日评估报告初稿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待初审通过后,完成系统填报。
三、材料报送
1.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绩效评估报告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填报,各省重点实验室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经依托单位和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2月25日-3月10日,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3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参加绩效评估的实验室简介及答辩汇报PPT材料,3月15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kjjjhk@ta.shandong.cn。
四、其他要求
1.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建设的重要科研平台,各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须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时间要求及工作安排,督促企业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市科技局对实验室年报及绩效评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泰安市科技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