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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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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6 09:20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创新部、泰山景区文旅经发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推动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创新创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根据《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引进应用推广与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项目;

(二)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智慧农业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项目;

(三)鼓励科技特派员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在基层开展的科技项目;

(四)支持县市区、功能区围绕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申报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项目;

(五)支持市场前景广阔,为基层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能够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科技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科特办)认定的服务期内的科技特派员;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配合科技特派员工作,具有较强的项目资金配套能力;

(三)项目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对当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

(四)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的市科技特派员项目,此次不得进行申报。

三、申报渠道

科技特派员填写《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联合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正式行文推荐至市科特办。

四、申报要求

(一)每个泰安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限申报1项科技特派员项目,要根据前期报送的产业服务团工作方案,准确填报项目申报书。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所有成员单独申报的科技特派员项目不再受理。

(二)除市产业服务团申报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外,每个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特派员项目报送数量不得超过3项(其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科技项目不少于1项),不按照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请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做好项目筛选把关工作,2024年2月26日前将推荐函、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市科特办,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kjjnsk@ta.shandong.cn,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联 系 人:陈志强  齐明  联系电话:6991130

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7013房间

附件:1. 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 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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