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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推动科技金融结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级相关政策精神,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泰安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与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担和成本分担机制,引导银行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切实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办法》主要提供两类支持:
1.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对于在“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备案的贷款发生本金损失时,省财政、市财政、贷款银行原则上按照35%:35%:30%的比例分担风险。对通过“科融信”平台增信评估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内的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市两级风险补偿比例合计最高可达90%。申请主体为已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的合作银行。
2.科技贷款贴息:一方面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在2024年9月15日(《关于深化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日)之后,在省级系统完成贷款备案、按时还本付息且已获得省级贴息的备案贷款企业,在省级贴息基础上,市级给予20%的配套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贴息额度为25万元,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另一方面支持“双十工程”项目贴息,承担泰安市科技创新“双十工程”重大成果转化立项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不予支持情形
1.违反贷款用途约定或无法证明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2.高污染、高能耗等违反“绿色门槛制度的情形;3.在各环节弄虚作假;4.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风险补偿或贴息资金支持;5.存在其他不予支持的情形。
三、政策亮点
省市联动、风险共担:明确了省市两级财政与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35%:35%:30%),特别是对早期初创期企业的信用贷款给予最高90%的风险补偿。
叠加贴息、降低成本:在省级贴息基础上再给予20%的市级配套贴息,双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聚焦重点、精准支持:对市级“双十工程”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贴息,体现政策导向。
明确职责、协同推进:清晰划分科技、财政、银行、企业以及县市区的职责,形成政策合力。
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申请、审核、拨付流程和绩效评价机制,并明确违规惩戒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鼓励创新、适度容错:推动银行建立科技贷款尽职免责机制,提高对早期初创期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相关文件 :泰科发〔2025〕25号关于印发《泰安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与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