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市农业良种
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泰山景区科研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5年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泰安市农业良种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根据产业链条,部署创新链,强化任务及目标导向,突出科技引领、产业支撑,突出前瞻性,强化重点与特色,坚持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强化部门协同与资源集成。围绕我市有机蔬菜、奶牛、干果、苗木花卉、中药材等优势农产品领域进行良种工程项目开发;针对粮食安全问题,开展高产、优质、抗逆小麦、玉米等作物良种的选育研究;对我市特色农产品和珍稀濒危资源进行搜集、驯化、开发、保护、创新利用、评价以及提纯复壮等方面的研究。具体见《2015年泰安市农业良种工程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泰安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报单位须拥有承担本研究任务稳定的技术队伍,学科与梯队结构合理。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具备实施条件。
(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支持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二年。
(五)申报单位必须拥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申报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的项目,自筹资金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7岁(1958年4月1日后出生)。
三、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和理解《2015年泰安市农业良种工程项目指南》(附件1),掌握重点,突出创新性,结合各自实际,切实保证申报课题质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受理的市农业良种工程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二)申报数量: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限报2项;市农业局(包括市农科院)、林业局(包括市林科院)限报2项,其他有关单位限报1项。
(三)申报渠道:市农业良种工程项目实行逐级推荐申报。以市直、省属驻泰单位为主申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属区域科技、财政部门联文上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泰安市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后于5月4日11:00前报送报送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0号建设大厦三楼西大厅),电子版发送至takjnsk@126.com。
窗口联系人: 黄劲 8538139
业务联系人:市科技局农社科 侯文萃 李向福 6991130
市财政局农业科 孙卫臣 6220835
附件:1.2015年泰安市农业良种工程项目指南
2.泰安市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书
2015年4月7日
附件1:2015年泰安市农业良种工程项目指南.doc
附件2 泰安市农业良种工程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