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泰山科技创业资金贷款担保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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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11 00:00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根据《泰安市泰山科技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泰科发〔2015〕45号)及有关规定,确定继续组织开展泰山科技创业资金贷款担保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担保对象
符合《泰安市泰山科技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泰科发〔2015〕45号)有关条件并经市科技局认定的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支持方式
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期限2年。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泰安市泰山科技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泰科发〔2015〕45号),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好本区域内的申报工作。
2、申请资料审查、财务审计工作贯穿项目全程,各申请单位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照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科技信用主体诚信管理档案,通报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各部门。
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2;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需提交至泰安弘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温泉路566号市财政局东楼), 联系人:刘春军,办公电话:6239209, 手机:13581136427,邮箱:6239285@163.com
附件:
1.泰安市泰山科技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2.申请材料清单
3.委托担保申请书(格式)
泰安市科技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