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泰山景区科研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7年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和理解《2017年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掌握重点,突出创新性,结合各自实际,切实保证申报课题质量。各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二、申报渠道:省农业良种工程计划项目实行逐级申报。以市直单位为主申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联文上报。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三、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填写《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书》,并报送至相应推荐部门。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以单位公函的形式进行推荐。指南(第一批)项目受理截止后,发布指南(第二批),8月底之前完成指南(第二批)项目评审立项工作,本年度立项,2018年度匹配资金。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4月25日11:00前,项目申报材料2份、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函及2017年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4份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2.4月27日11:00前,正式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7份,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逾期不予受理。正式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构成。其中,附件包括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并提供附件目录。采用A4纸打印,并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
联系人:市科技局农社科 陈志强 侯文萃 6991130
市财政局农业科 杜向宏 6220835
附件:《关于发布2017年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泰安市科技局 泰安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