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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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0 10:46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32文件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9号)要求,为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与科技精准扶贫,现就做好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网络认定和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认定条件

鼓励具备以下认定条件的科技人员注册成为科技特派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科技事业、奉献精神强、热心为“三农”服务。专业技术能力强、了解农村技术需求、肯于吃苦。

2、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熟悉掌握农业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品种、信息等。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围绕我省重点区域农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发挥自身技能特长,开展技术指导和创业创新辅导,携带技术成果到基层落地转化应用,创办、领办、协办企业等,培育职业技术农民队伍。

4、充分利用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微视频、手机公众号、基层示范站点和12369农村信息服务电台等服务载体,面向农村基层提供在线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信息化服务。

5、根据重点扶贫村科技需求,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实施对口定点帮扶,开展技术咨询、农时指导、农技培训、成果转化、技术示范、创业式技术服务等科技帮扶活动,推进农业科技快速进村入户。

二、注册认定流程

具备上述认定条件的科技人员,均可通过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注册成为科技特派员。可以自然人登陆注册;也可以由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单位科技管理机构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集体注册。注册认定流程如下:

1、自然人或者单位科技管理机构,登录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kjtpy.sdast.org/)按照系统操作手册(附件)进行注册,填写服务地区、专业领域、工作单位、服务或创业情况等相关信息。

2、经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管理账号由省科技厅分配)逐级审核后确定,由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提交。

3、省科技厅负责审核汇总,发文公布,颁发“山东省科技特派员”证书。

4、首批公布的科技特派员优先遴选在职科技副职、第一书记、对口服务贫困村的科技指导人员、依托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等服务载体开展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服务于黄河滩区科技帮扶和科技扶贫示范基地的科技人员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研所和有关单位科技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注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和注册、审核、服务等工作。

2、优先选择注册科技特派员参加科技扶贫服务队、参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科技扶贫工作。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或者参与承担农业领域科技计划。

四、时间节点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研所和有关单位科技管理机构,于2019年6月19日前在网上确定提交。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陈志强 侯文萃 齐明0538-6991130

省科技厅:尹骞 武军 0531-66777103

系统技术支持:李文博  曲丽君 0532-86080480 15621081998



泰安市科技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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