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法治政府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做好2019年度报送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部门职责,现将我局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梳理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行政权力事项。为落实《中共山东省委编办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在原有编制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一系列规范性清单以及行政执法指南、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基础上,组织专人对我局的权责清单重新梳理编制。通过梳理,我局共有2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事项由原来的11项减少为现在的2项。已按要求将梳理的22项行政权力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知情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和管理规范性文件。凡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局代为起草或者参与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归口审查职能,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法规抵触。2019年,我局出台的《泰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泰科发〔2019〕12号)、《泰安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泰科发〔2019〕42号),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征求意见和研究、备案并主动公开。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在重大行政决策形成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制度。市级科技计划立项和科学技术奖评审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异地评审和网上管理,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广泛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同时对拟立项项目和拟授奖成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二是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凡是我局受理的技术合同登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特派员认定等服务事项,均依据《市科技局权力清单》规定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存有异议的材料,及时要求补充材料或作出说明。三是严格执行决定程序。坚持重大敏感事项均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制度,在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审查人、负责人都有明确签署意见,并严格执行时效程序,在规定时日内完成。2019年,我局受理的行政确认事项、行政奖励事项共2522项(家、人),其中科技计划立项支持267项,技术合同登记1976项,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04家;市级科学技术奖授奖95项;科技特派员认定80人。每项工作均做到程序合法、规范,公开透明,保证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查新注册用户可实时查询项目进展状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向有关信息平台推送数据,依法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主办人大议案2件、政协提案7件,全部按要求办结,并通过规定渠道及时公开了办理情况。
(五)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在市科技局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栏”,大力宣传科技进步法及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奖励等法律法规。以科技活动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解读科技创新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积极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和宪法竞赛,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网上运行操作技能培训和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用好党报党刊等宣传主阵地,宣传普及科技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精神,营造了学科技、讲科技、用科技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加强组织领导,打造创新服务品牌。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成立市科技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夯实相关责任。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多头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窗式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积极创建“创新无止境,服务零距离”品牌。围绕企业科技创新需求,编印发放了《科技优惠政策摘要汇编》,免费为企业出具查新报告,积极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帮助企业享受普惠科技政策。对我局涉及的行政服务事项逐一编制了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进一步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
2019年,我局的法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还需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科技管理,仍需不断探索。对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创造良好的科技法制环境,促进全市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科学编制《泰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立足泰安实际,认真研究确定“十四五”全市科技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超前谋划,有效衔接国家、省科技创新规划,力争将我市科技创新重大事项更多地纳入上级科技创新工作规划布局,得到有关政策支持。积极融入省会创新型城市群建设,规划、布局更多的创新平台,承接省会城市以及京沪等地的人才技术转移,构建科技创新大格局。
(二)加快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既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又适合市场规律的科技管理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不断推进科技部门职能从项目管理向研发服务转变。以提升市级科技计划支撑引领作用和管理水平为目标,无缝对接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科技计划流程再造,加快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市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科研人员知情权。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培育良好科研生态。
(三)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根据当前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泰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建设泰安市技术交易中心,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展示、科技文献查询、技术交易拍卖、技术交易与技术市场一站式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网上技术市场技术转移转化、成果推介、挂牌公示、技术交易等服务功能,构建市场化、专业化、政策性、枢纽型的技术交易网络。设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资金,着重奖励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企业,开展技术经济人培训,形成泰安市技术市场“一厅一网一资金”的发展模式。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市场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四)进一步优化干部学法制度。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以党组带头学法用法和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用法制度为保障,采用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科技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科技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
(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局网站、科技活动周、科技培训等多种载体,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宣传。收集整理各级科技优惠政策编制成册,并印发至全市“双50强”企业。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尽力降低科技创新的风险和成本。全面落实研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科技创新法规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泰安市科技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