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科学技术局”(www.tak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7002室;邮编:271000;电话:6991120;传真:6991187;电子邮箱:kjjbgs@ta.shandong.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泰安市科技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五型机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创新无止境,服务零距离”科技服务品牌创建之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会议开放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涵盖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利益相关方、公众、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等内容。

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站维护、信息报送等工作。同时,规范了相关程序,明确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遵守涉密信息核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是拓宽渠道。在用好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开通了头条号,及时更新政务微博微信及头条号内容,加强网上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了解相关信息。加强与科技日报、大众日报、泰安日报和泰安电视台的联系,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公开信息。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调整完善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各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同时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本局制订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机制建设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要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泰安市科技局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在泰安市科技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通知公告”、“科技动态”、“工作报告”、“科技规划”、“人事工作”、“财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双公示专栏”、“领导班子”、“机构职能”、“职能科室”、“直属单位”等14项内容。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科技工作公开透明度。此外,还广泛利用党报党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头条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本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度建设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及时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决遵循《泰安市科技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泰安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泰安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泰安市科技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泰安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舆情收集与回应制度》、《泰安市科技局利益相关方、公众、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泰安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和权威。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将本局“贴心代办、一次办好”27个事项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环节和流程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查新注册用户可实时查询项目进展状态。2018年,承办人大建议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2件,全部按要求办结,并通过规定渠道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办理民生服务热线转办的事项13件,办结回复率达100%。6月15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市人才新政“金十条”新闻发布会,解读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相关支持政策。7月20日,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室”积,局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在线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或咨询。11月9日,组织召开全市科技合作工作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2名参加,研究探讨全市产学研合作工作,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四、《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根据《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了《2018年泰安市科技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实施方案》,对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尤其是明确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的责任科室(单位),并及时公开抽查结。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泰安市科技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执法监管,对假冒专利、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等监督检查事项开展了双随机监督检查,全市查处假冒专利案件59件,处理电商领域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9件,办理案件总数同比增长30%以上。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1项科技计划项目在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三)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积极做好对假冒专利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和专利侵权案件处理决定信息的公示工作,及时在“执法案件报送平台”、“两法衔接”平台、“泰安信用网”平台录入执法数据相关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其中,在局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上公布专利行政执法信息10期50条,在“双公示”专栏公示泰安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55家、泰安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45家、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183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8家。公开了“2018年49家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考核结果”,36家通过验收考核,6家责令限期整改一年,7家撤销“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资格。组织专家对拟推荐的8家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绩效预评估,并将结果发布到本局网站。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2条,其中依托政府网站公开259条、依托泰安市科技局官方微博公开49条、依托“泰安科技发布”官方微信公开53条、利用其他渠道公开21条。设立公共查阅点1处。注重突出重点媒体和重要稿件报道工作,大众日报、省科技厅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以《泰安:科技为“三强”企业创新助力》《泰安:为乡村振兴战略锻造“科技之芯”》《泰安市上半年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金额居全省第一》等为题对我市科技成就、科技典型和科技政策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得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坚持将市科技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沟通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本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建立了重大舆情监测机制,明确凡涉及本局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市科技局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完成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泰安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依托市科技局网站,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等管理的网上工作流程,并实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继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和创新人才服务网的建设工作,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公共研发、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网上一站式便捷服务;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服务网建设工作,鼓励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900余家小微企业加入省仪器协作网平台,10家单位提供入网仪器设备700余台(套)。积极配合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动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上云,改进科技管理手段,架起政府与服务对象、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主体与创新人才之间的网络桥梁,确保各项科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本局更加明确了了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本局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分别在相应业务范围内,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监督检查情况

本局每季度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局办公内网进行发布。

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在提供信息公开时均未收费。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2018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专职人员不足。当前科技创新工作已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科技部门面临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本局全体工作人员均身兼数职,具体承担信息公开任务的同志也不例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投入时间精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二公开认识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认识不足,仍然认为政务公开是一项辅助性工作,因工作头绪多、精力顾不上等原因,缺乏公开的主动性,存在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

(二)今后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让群众更好更快地了解科技创新工作进展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业务工作上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工作认识,提升工作能力。

(三)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2019年,本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要拓宽公开途径。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头条号等多种方式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三要强化业务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更好地适应公开工作的需要,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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