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科学技术局”(www.tak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7002室;邮编:271000;电话:6991120;传真:6991187;电子邮箱:kjj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泰安市科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本局通过泰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决策公开类信息18条,执行公开类信息2条,规划及计划类信息1条,管理公开类信息14条,人事信息1条,结果公开类信息1条,热点回应类信息3条,统计数据类信息3条,公开平台类信息2条,政务公开工作类信息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3条。此外,通过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有关栏目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207条,市内动态类信息102条,图片新闻31条,相关政策类信息4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来,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目标责任。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本局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印发《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泰科发〔2019〕16号)文件,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配合办公室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印发《2019年泰安市科技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泰科发〔2019〕23号),将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进行细化,明确目标责任。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行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制度建设力度,通过制度约束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内容涉及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时限制等、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等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利益相关方、公众、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等内容,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本局在狠抓政务公开任务落实上下功夫,对照市政府2019年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了2019年市科技局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从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政策法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规划及计划、业务工作、管理公开、人事信息、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经济社会政策公开等,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依托科技活动周,打造“阳光科技”政务,相关信息被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看山东》(2019-6-21)发布。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机制

本局把政务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信息(稿件)公开发布的审批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通报表扬;对落实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通报批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2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9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尤其是政策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发掘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等载体开展宣传报道,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