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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泰安市2024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前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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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9 16:57

各有关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号)等有关要求,为保证我市2024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2019年省重大工程立项、经延期后到期项目和2020年省重大工程立项、实施期满项目。

2.2021年省重大工程立项的项目,对于已完成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所有指标、经主管部门认定达到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年度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其他项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周期自然顺延6至12个月。    

二、组织方式

综合绩效评前审查工作采取市县两级联动,初审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由市科技局负责。其他验收事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综合绩效评价前准备工作。(3月31日前)

1.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征信没有不良记录的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对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须包括防伪页、报告内容、开具报告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中介机构声明书(参考高企)、部分大额发票及凭证。审计报告应与企业账目、近三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高企优惠、加计扣除等数据一致。

2.项目承担单位及时上传科技报告,特别是任务书约定的科技报告,并取得相应的收录证书。

3.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我评价,以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为依据,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任务书中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及社会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填报《任务完成对比表》,逐项梳理任务指标。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验收考核指标包括技术指标、知识产权指标等,是项目实施的关键指标,须全部完成,达到验收条件的,提交验收申请与验收资料(加盖公章)。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2020年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2021年项目按任务书约定期限继续实施,自动顺延12个月无需提交延期申请。

4.验收材料需提交以下资料: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执行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科技报告)、综合绩效自评价(验收)报告、《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任务完成对比表》、验收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5.申请延期的项目,填报《山东省重大科技项目延期申请表》提交至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申请终止的项目,按照《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撤销与终止管理暂行办法》(鲁科字〔2022〕114号)规定办理。

(二)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前期审查。(4月1日-4月11日)

1.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财务资料)提交至县市区主管部门。

提交渠道为: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单位管理账号审核后,提交至县市区主管部门。

2.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进行评前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约定指标是否全部完成以及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评前初审完成后,县市区科技局主管部门积极与市科技局规划科对接,提交综合绩效评价初审意见、项目清单,加盖公章;项目验收整套材料(一式一份、简装),4月11日前提交至规划科。

3.市科技局组织资料复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系统提交评价资料,准备评价验收工作。

四、有关要求

1.综合绩效评价中,对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依据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有关佐证材料;财务及经济指标,依据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应用示范效果指标,主要依据用户报告及使用效果分析报告,并明确应用效果指标的产生依据、计算方法等。

2.提供的佐证材料应是由课题人员在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材料。评价验收事宜须项目组全体成员知情,项目负责人与骨干研究人员全程参与评价验收工作;涉及到合作单位、合作研究人员提供资料的,须附情况说明,个人签字及身份信息证明,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及异议。市科技局将抽取部分项目,与项目负责人、骨干研究人员进行沟通核实。

3.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存在违背科研道德和诚信或财务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 系 人:孙雅文

联系电话:6991139

附件:附件1-5.docx

泰安市科技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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