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落实2022年、2023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参加2022年行动计划的优胜团队、参加2023年行动计划的优胜企业。
二、支持政策
1.优胜团队。2022年行动计划的优胜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9日在山东注册成立企业,可获得最高1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补助支持。
2.优胜企业。对参加2023年行动计划中小企业赛每个技术领域现场晋级胜出的初创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支持;成长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支持;对晋级国赛并获取国赛优秀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
三、有关要求
1.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胜企业、团队享受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优胜团队成立的企业,企业法人必须为团队负责人,且需提供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9日之间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核心团队成员在企业任职等证明材料以及创新竞技项目进展情况。
2.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企业、团队符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推荐对象须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请支持的企业、团队需对所提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将企业、团队申报材料审核后,连同《落实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24年4月1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提报各类材料电子版到市局公务邮箱(kjjgxk@ta.shandong.cn)。
联系电话:6991149
附件:落实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汇总表.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 2022年、2023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的通知.pdf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