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32号)、《泰安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1〕27号)、《关于印发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泰科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规范和加强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三、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22条,根据《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32号)要求,制定了有关条款,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 总则。提出了实施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明确了提升工程定位、组织实施方式和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的职责定位。
第三章 支持重点与方式。明确了提升工程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企业范围以及项目应具体的基本条件,提出了提升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择优、直接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于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
第四章 立项和实施。明确了提升工程项目从通知发布、项目申报、县市区审核推荐到评审立项的工作流程,明确了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期限、任务书签订、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要求。
第五章 监督管理。明确了提升工程项目监督、科研诚信等方面管理要求。
第六章 附则。明确了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常见问题
1.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答:申请提升工程项目的企业须在泰安市域内注册、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登记编号,并围绕重点支持方向,与具有学科优势和特色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
2. 项目申报从哪里获取申报通知?
答:泰安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taian.gov.cn/)会发布申报通知
3. 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个人申报账号(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项目-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企业管理账号审核提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科技局按照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纳入市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并择优推荐。
4. 对于项目负责人有什么限制条件吗?
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企业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整体迁入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项目。每个企业、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提升工程项目。每个企业、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