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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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4 16:58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我市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4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2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公章后,于1月15日下午5:00前,由推荐部门汇总报市科技局规划科。
三、注意事项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23〕153号)、《山东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5号)等有关文件认真审核,切实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推荐备案机构的高质量、高水平。
省科技厅将对通过审查的机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531-51751585 51751086
云平台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6991139
泰安市科技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