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展示我市科技创新成果,大力宣传科技创新工作,积极为企业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打造泰安市创新名片,市科技局拟更新泰安市科技宣传片并在泰山创新谷建设泰安市科技示范中心,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征集泰安市科技宣传片拍摄素材和泰安市科技示范中心展示素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泰安市科技宣传片拍摄素材征集
1.重大创新成果、技术和产品。要求与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高度契合(不局限于工业领域),或在抢占科技前沿、突破“卡脖子”技术、填补国内外空白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或转化后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成果简介要求图文并茂,文字说明应以通俗的语言简明扼要阐述成果的意义、内容和成效,每个成果的文字说明限200字以内;图片可多张(高清,采用*.jpg格式);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2.高水平科研平台。要求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的标志性建筑及标识、平台创始人、领军人才、重大研究设备、重大科研成果、领导视察等图片(高清,采用*.jpg格式)、视频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二)泰安市科技示范中心展示素材征集
1.面向我市获得国家、省级以上优秀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企事业单位征集。征集内容包括获奖奖项、项目简介、获奖证书、项目成果、研发出的产品和设备的实物或图片、模型等。
2.面向我市高水平科研平台征集。要求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征集内容包括:平台简介、取得的创新成果、攻克的关键技术等。
3.面向我市所有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征集。重点征集优秀的创新成果、重大技术攻关及创新应用案例。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材料填报。材料征集填报分2部分,一是泰安市科技宣传片拍摄素材填报,被征集单位按照《泰安市科技宣传片拍摄素材征集相关要求》(附件1)填报材料。二是泰安市科技示范中心展示素材填报,被征集单位按照《泰安市科技示范中心展示素材征集相关要求》(附件2)填报材料。
(二)材料汇总。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填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并填写《泰安市科技宣传片拍摄素材汇总表》(附件3)、《泰安市科技示范中心展示素材汇总表》(附件4)。
(三)材料报送。应征资料均以电子版方式提供,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完征集材料后,分2批报送。泰安市科技宣传片拍摄素材请于5月10日下午4:00前报送,泰安市示范中心展示素材请于5月31日下午4:00前报送。
联 系 人:魏枫、孙彬
联系电话:0538-8931137
电子邮箱:tscxgbgs@ta.shandong.cn。
附件:
泰安市科技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