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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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15:57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泰安市已认定的152家技术创新中心,具体参评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对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制度、中心规模化建设、研发条件建设、研发产出情况、转化应用效果以及对外协作等。
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3。
三、评价流程
(一)提交报告。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自主撰写评价报告,报告要结合年度考评指标,包含年度创新工作进展及成效、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建设情况、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典型案例等内容,附上相关数据,提供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技术创新中心提交报告的规范性、完备性进行审核,并对提交的数据和佐证材料进行比对,对不够完备的材料或者数据要求参评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三)专家评价。市科技局组织技术、管理、财务专家召开绩效评价会,查阅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对技术创新中心相关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报告进行评价并出具意见。
四、相关要求
请各技术创新中心按要求完成自评报告、财务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于2024年11月18日报送至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绩效考核材料,填写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于2024年11月20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一式一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 6991144
附件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