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根据《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泰安市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2023年度泰安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二)技术输出方
泰安市域内开展技术转移输出,技术合同(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三类)累计技术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泰安市域内开展技术转移输出,技术合同累计技术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三)技术吸纳方
泰安市域内开展技术转移吸纳,成功在泰安市域内转化,取得经济效益,技术合同累计技术交易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组织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输出方、技术吸纳方单位申报,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泰安市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汇总表,于6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word及PDF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和现场考察,对拟补助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单位。
三、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追溯追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相关造假行为依法依规纳入科技信用体系。
联系人:刘雪丽 电话:6991144
邮 箱:kjjcgk@ta.shandong.cn
附件:
2.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书(技术转移机构).docx
3.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书(技术转移输出方).docx
4.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书(技术转移吸纳方).docx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