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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云南省科技厅多措并举做好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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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3 09:36

9月27日至28日,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云南省科技厅立足欠发达地区,坚持引好人、用真情、真信任、贴真心,构建了“资源配置+充分信任+数据共认”的人才工作机制,把能够支撑云南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积极做好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领唱”。

一是坚持科技资源配置跟着人才工作走,多渠道搭建人才舞台。科技创新的根本在人才,云南地处欠发达地区,创新主体少、创新人才匮乏、创新资源弱散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云南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云南省科技资源配置与管理部门根据云南产业发展需要,在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先后布局了20多家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平台,投入省级科技财政经费近6亿元支持绿色能源和绿色食品领域的项目立项,投入2亿元面向全球征集揭榜挂帅出征的科技领军人才,形成了创新平台较为齐备、科研项目较为充足、科研创新诚意显著的用人氛围。截至2021年8月底,已经有哈佛大学、牛津大学等20多所世界知名大学的科技人才向云南抛出诚意,5家世界500强向云南抛出意向。2021年7月,50家央企入滇为云南科技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科技创新大舞台,云南省科技厅以此为契机,积极优化央企落地云南的科技资源配置,加强同国家能源集团等央企对接,共同商讨适合科技人才创新的科技平台建设,为国内优秀人才舞台搭建和省内青年人才培育搭建了有利舞台。云南省科技厅每年投入近2亿元常态化实施科技入滇,为云南呼唤人才、期盼人才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吸引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等近10所双一流高校落地云南。 二是坚持把充分信任作为人才工作的前提,多角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上指出,要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人才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要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2021年以来,云南省科技厅主动多次对接中组部人才局、省委组织部、各用人单位,主动上门服务高校人才工作10多次,调研制约云南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给与人才更大自助权限的政策,即将出台《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人才工作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制度保障和宽松的工作环境。2021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实现“三权”下放。预算编制自主权、预算调剂自主权和结余资金留用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预算科目精简为3个,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进一步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简化管理流程,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通过完善经费拨付流程,压实拨付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减表行动、检查瘦身行动,配备科研财务助理,开展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下放科研项目验收管理权限等,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三是坚持构建阳光公正的科研申报氛围,实现科技数据纪检、审计共认。2021年以来,云南省科技厅联合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部门,构建了“便捷化、痕迹化、立体化”的云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科技项目申报时间长度大幅度提升,申报流程大大简化,大大减少了填表环节,为科研项目申报提升了效率。在全国首家对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巡检巡查,为科技人才提供公平阳光的科研环境。云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实现“两动四静”(两动:动态追踪异常项目异常主体异常评审;动态追踪重复重叠项目;四静:项目绩效静态化页面静态化展现;项目实施主体静态化绩效静态化展示;项目评审专家登陆静态化锁定;项目领域进展年度静态化分析),成为继浙江、北京后全国第三个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自动巡检巡查功能的省份。积极修订内控管理制度,同科技部监督司、青海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对接交流多次,积极学习内控举措,强化科研立项科学性和权威性,对于项目立项各个环节,均主动邀请或对接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切实做到环节共认、数据供认,极大增强科技人才工作的自由度。 云南全省上下营造创新发展之际,在这种“合唱”过程当中,做好科技“领唱”是云南科技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当好“领唱”的前提是倡导给科学家营造诚信为基础,宽松舒适的科研环境。人才工作更要注重培养科学家精神,培养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的勇气和干劲;注重激励创新主体搭建一些创新平台,云南省科技厅也将进一步以人才工作为中心,为“产、学、研”这些创新主体,营造更好、更舒心的环境,做好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领唱”。(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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