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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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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7 14:31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银行,各有关企业:

省科技厅下发2024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为做好本年度贴息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体备案周期对应的贷款情况见科技厅通知附件,已享受过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省科技厅通知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3/11/6/art_13360_10311015.html。               

二、贴息标准

按照企业选择的备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4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实际支付利息以企业付息凭证为准,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利息补贴。

三、申报流程

(一)银行结清确认(202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请各有关银行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企业还款确认”,对完成还本付息的贷款进行结清确认。贷款利息须如实填报,与备案信息表中金额、利率、期限核实。

(二)企业在线申报(202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贷款贴息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未注册企业需先行注册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法人”账号。已完成还款的企业可申请,未完成还款的企业,无需提前还款,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享受贴息政策。进入系统后,先核实银行录入利息是否正确,有误的或者未录入还款信息,企业须与贷款银行联系办理。

(三)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审核(2023年12月15日前)。请各主管部门严格审核不符合贴息条件的、资料不齐全完整的,无法核实贷款用途的情况。统一申报前应在全省统一的查询平台上提前做好“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查询网址:http://ymzf.sdcz.gov.cn:8082/)。12月15日前完成本地企业贴息申报信息初审推荐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贷款银行应及时进行贷款结清确认,须保证系统填报利息与企业实际支付利息(还款凭证记载利息)完全一致,否则影响企业后续在线申报。请各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注意数量单位,降低错误率。对于弄虚作假的银行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在系统中展示,企业可任选一笔在线申报,建议提前准备好贷款相关材料(贷款合同、借据、到账凭证或委托支付凭证等),每期还款凭证,贷款使用明细及资金确用于备案项目等相关证明,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等。企业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对于弄虚作假被查实的企业将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格核实贷款用途,对于资料不齐全、有效证明不齐全的,造成无法核实贷款用途的、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和系统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对于经审核驳回或不通过的,不再纳入本次贴息支持范围,企业可参加下年度贴息申报。

(四)企业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2023年11月30日24时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可参加下年度贴息申报。本年度采取关网审核,无驳回修改机会,建议开网后尽快办理。

(五)各科技主管部门需做好本地企业贴息申报组织工作,做好通知传达、政策咨询、申报指导等服务性工作。为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发挥效益,须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可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财务核查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等方式,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完整、数据可靠,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协助企业弄虚作假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泰安市科技局 0538-6991139  

泰山区科技局 0538-8516167

岱岳区科技局 0538-8562517

新泰市科技局 0538-7267077

肥城市科技局 0538-3228867

宁阳县科技局 0538-5621929

东平县科技局 0538-2826163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0538-893813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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