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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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15:06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我市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2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公章后,于10月31日下午5:00前,由推荐部门汇总报市科技局规划科。
三、注意事项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有关文件认真审核,尤其要对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把关,须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切实保证建设质量。
省科技厅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531-51751585 51751086
云平台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6991139
泰安市科技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