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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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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3 15:49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创新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1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培育库建设工作,决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全市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以及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高企编号为2018年、2019年,近两年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调查方式

1.有意向于2021年或以后年度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认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调查表》(附件2),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表》(附件1)进行自评。

2.2018年、2019年取得高企编号,近两年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认真填写《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监测表》(附件3)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表》进行自评。

以上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企业纳税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创新部(联系方式见附件5),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分类汇总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汇总表》(见附件4),于3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开展调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

2、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对企业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企业情况对照认定办法进行分析,并出具调查审核意见,明确2021年拟申报高企计划、建立重新认定高企监测台帐和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2-2024)。确实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开展帮扶和辅导,为今年及以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3、市科技局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筛选,根据省科技厅的统一部署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与各县市区联合开展政策宣讲、申报培训和辅导工作。

申报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黄劲  电话:8538139

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凌飞 电话:6991149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表(2021).docx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库调查表(2021).xlsx

3、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监测表(2021).xlsx

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汇总表.xlsx

5、县市区、泰安高新区科技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x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泰安市科技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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