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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泰安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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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9 16:52

各县(市、区)、功能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泰发〔2022〕11号)、《泰安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1〕27号)等文件规定,聚焦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广泛调研征求全市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基础上,论证形成《2022年度泰安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均以指南中的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泰安市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为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每个独立法人企业2022年限牵头或参与申报1项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或农业良种工程项目;每个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或农业良种工程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实施期截至2025年8月30日。

(二)本次项目按揭榜制方式进行组织,探索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鼓励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参与项目揭榜。参与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须对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市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中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覆盖指南中更多的研究内容,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或发改、工信等其他部门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四)每个项目揭榜金额(项目总投入)应在500万元以上,实行非定额资助方式,鼓励牵头企业通过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市财政资金支持强度将依据评审意见、企业研发投入及产出等因素综合确定。牵头申报企业,应对研发费用进行有效归集,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应当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40%,上年度净利润应当不低于申请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度;自筹经费与申请市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4:1。若项目市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参与单位的预算。

(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每个项目负责人2022年限牵头申报1项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或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牵头在研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紧密结合,鼓励青年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全职受聘人员需由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对揭榜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择优评选为“泰山特聘专家”,每人一次性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

(六)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七)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泰安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中(网址:http://120.224.9.2:801/)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上传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上传完毕提交至单位管理账号审核,并推荐至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与申报系统中一致,报送至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系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开展查重工作,将查重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未经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24日15:00,届时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25日15:00,届时系统将关闭审核功能;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6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二)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名誉、损害主管部门利益的行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根据工作需要,部分指南内容在泰安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中发布,请登录泰安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查看,该部分指南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公开传播,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记录。

系统维护技术咨询电话:13225385086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6991139

附件:

1.2022年泰安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

2.泰安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3.泰安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4.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 .pdf

 

中共泰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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