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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泰安市重点实验室(第一批)建设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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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0 15:24

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泰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泰科发〔2019〕12号)等有关规定,经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认定公示等程序,同意建设泰安市超(特)高压交直流互感器重点实验室(筹)等23家示范类重点实验室;同意建设泰安超高压新材料胶管开发重点实验室(筹)等21家培育类重点实验室。

请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组织管理和保障,指导实验室建设。请各依托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市重点实验室筹建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科研成果产出,为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局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年度考核及验收评估,并实行动态管理。请2022年7月6日前完成实验室建设任务书签订工作,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建设资格。

附件:1.2022年度泰安市重点实验室(第一批)建设名单.doc

      2.泰安市重点实验室铭牌标准格式.doc

泰安市科技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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